• 历史上的今天——安全警钟 同历同鉴(第2期)【4月12日】

  • 发布日期:2026-05-02 16:13    点击次数:188

    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以案为鉴 以警促安

    【编者按】开展“历史上的今天——安全警钟·同历同鉴”主题活动,旨在选编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近几年我市历史上当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事故的复盘既是回望过往的惨痛经历,更是立足当下的警醒鞭策。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人人皆是责任人;安全防线没有休止符,时时都需绷紧弦。望各地各单位以案为镜、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严从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事故经过:

    2024年4月12日12时55分,锦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凌河区一小区内维修空调时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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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缺失,致使作业人员未能完全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操作能力;未及时向工作人员告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二是该公司对维修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作业人员未穿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没有配备和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任何防坠落用品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三是小区物业未对小区内空调外机安装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小区内空调维修作业人员的危险作业行为。

    事故警示提醒:

    要强化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从业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现场,班组和岗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维修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强化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物业要加强小区内安装维修空调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小区内业主充分沟通,就小区内空调安装维修作业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与义务,与业主签订相关的管理协议,业主积极主动向物业管理单位报备空调安装维修作业开展情况并配合物业单位管理。

    物业管理单位应审核进入小区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并安排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发布于:北京市